(1)中止的法定事由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暂停计算): | |
① | 不可抗力 |
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
③ |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
④ |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
⑤ |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
(2)中止的法律效果
①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②待中止的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6个月的诉讼时效期间。
(1)中止的法定事由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暂停计算): | |
① | 不可抗力 |
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
③ |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
④ |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
⑤ |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
(2)中止的法律效果
①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②待中止的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6个月的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