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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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止的法定事由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暂停计算):
不可抗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中止的法律效果

①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②待中止的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6个月的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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