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条件法律行为
(1)所附条件的特点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不确定的事实、由行为人约定的事实、合法的事实。
(2)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才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
【举例】①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甲通过税务师资格考试,乙就将房屋出租给甲开立税务师事务所之用。(附生效条件)
②甲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甲的儿子一旦留学归国需要住房时,将终止与乙的租赁。(附解除条件)
③甲跟乙说,如果你考试作弊我就请你吃饭。(无效)
(3)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举例1】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拿起弹弓将喜鹊赶走,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甲乙之间的买卖的合同已生效,乙应当履行合同。
【举例2】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生效,乙无需履行该合同。
2.附期限法律行为
(1)条件和期限的区分: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
(2)附延缓期限:法律行为已成立,待期限届至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附解除期限:法律行为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法律效力消灭。
【举例】甲、乙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即将其所有的、现供甲父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在本案中,由于“死亡”是必然到来的,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