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民法规范,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包括自然事实和行为两大类。
分类 | 含义 | 举例 | |
1.自然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 事件: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 | 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灾害的发生 | |
状态:某种客观现象的“持续” | 自然人的下落不明、时间的经过 | ||
2.行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 (1)合法行为与不法行为 | 违约行为、侵权行为 | |
(2)是否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件 | 表意行为,是指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件的行为 | 合同行为;催告、通知行为 | |
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无论行为人意思如何,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 作品创作行为、拾得遗失物、先占、无因管理、侵权行为 |
【表意行为】又分为法律行为和准法律行为(P125)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
“准表意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民法效果的当事人的表意行为。
3.民事法律事实构成
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是指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
【举例】遗嘱继承关系的发生,既要有有效的遗嘱行为,又要有遗嘱人死亡的事件,即为引起遗嘱继承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