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VS行政诉讼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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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行政诉讼再审程序
对象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已经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裁定
提起主体当事人(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

(2)上级人民法院

(3)人民检察院

期限判决:15日

裁定:10日

当事人申请:6个月
适用程序二审程序一审程序或二审程序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