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购进,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退回,应当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国税发〔2004〕112号: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欠税时,用红字冲减进项税额。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例如在一般计税法下,以下业务可以差额征税:
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房产,允许扣除支付的土地价款;
提供旅游服务,允许扣除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
√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预缴当月增值税额,适用于:
1.一个月内需分次预缴的情形(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辅导期管理纳税人超限量购买专用发票。
3.本专栏不适用于“营改增”的特殊业务(不与“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冲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款。
【举例】某企业生产某类享受国家直接减免增值税优惠的产品,本期销售收入20000元,该产品适用的税率是17%,则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3400
贷:营业外收入 3400
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免抵税额)
出口产品的进项税“抵”了多少内销产品的销项税;
该科目金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实际)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产品离岸价(FOB)×国家规定的该产品出口退税率
“当期(实际)应退税额”=当期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与计算出的“当期免抵退税额”的金额相比较,谁小取谁;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月底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实际计缴增值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应确定的销项税,按蓝字登记;
退回,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①“抵税”+“实际退税”;(当期免抵退税额)
②等于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出口退税率。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①因“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
②出口货物的计算出口退税时的征、退税率差;
③外购用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简易计税等。
1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已交税金”本月有发生额,且“应交增值税”期末有“借方余额”下适用,原则是“谁小取小”。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1、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月底有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15日前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营改增“预交增值税”项目期末转入。
企业预缴增值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3.本月“已交税金”专栏有发生额,同时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借方余额,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4.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会计处理
4.1.会计分录的借贷方科目是不变的,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红字)
4.2.欠税与期末留抵税额比较,谁小抵谁。
12、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业务。
预交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份终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注意2个考点:
1.房地产企业“预交税款”期末余额在纳税义务发生前不能结转至“未交增值税”。
2.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3、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已认证,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目前主要包括两类情况:
1、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分期抵扣进项税额是,待第13个月抵扣的40%的进项税额(第13个月可以抵扣时,转入进项税额中计算)。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
—待抵扣进项税额 (40%)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转变用途的当期: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从改变用途的当月算起,第13个月时,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
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应申请交叉稽核比对: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相关科目。
国税局通知交叉稽核比对无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国税局通知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红字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红字贷:相关科目。
14、应交税费一待认证进项税额
目前主要涉及两类业务:
1.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2.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1.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认证合格后,转入进项税额专栏: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2.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相关科目;
国税局通知稽核比对相符或者核查后允许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国税局通知经核査不得抵扣:
红字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红字贷:相关科目。
15、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会计上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该科目主要是解决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与按照会计准则核算确认收人的时间两者之间的差异。即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在后,会计准则核算确认收入的时间在前。
例: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而按照“建造合同”会计准则,核算确认收入的时间在实际收款前。
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本科目已过时)
17、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例如销售不动产简易计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8、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
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可结转下月抵扣,不得结转下年抵扣)
19、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扣缴增值税时:
借:生产成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实际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取得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生产成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20、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减进项税或调增销项税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贷记本科目;
凡检查后应调增进项税或调减销项税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
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补缴税款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核算
·一般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①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是价税合计,故需要价税分离:
先用“含税价/(1+征收率)”折算成不含税价,再以不含税价乘以征收率就是应纳税额。
②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5%(房子、土地)。
·可涉及“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其他子目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