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薪酬确认的原则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上述两项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2.职工薪酬的计量标准
(1)货币性职工薪酬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和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①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②企业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不确认为收入),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会计分录如下:
1)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购买商品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
③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或租赁住房等资产供员工无偿使用。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3)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补贴的商品或服务
①规定了获得商品或劳务后职工应提供服务年限
1)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待摊费用
贷:固定资产
2)每期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长期待摊费用
②未规定获得商品或劳务后职工应提供服务年限
未规定获得商品或劳务后职工应提供服务年限的(表示对职工过去服务的补贴):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