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1 企业合并的概念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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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的概念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的结果通常是一个企业取得了对一个或多个业务的控制权。构成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取得对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

二是被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

企业合并的方式

控股合并:

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然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吸收合并:

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新设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的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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