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寿命的判断
企业摊销某项无形资产时,首先应于取得该项无形资产时判断其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它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它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情况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比如,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参考历史经验,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二)摊销的起止时间及摊销方法
摊销期限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三)摊销的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确认为当期损益,计入管理费用。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它资产实现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可以计入产品或其它资产成本。
企业应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根据其使用寿命,采用一定的摊销方法,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企业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应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