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3 无形资产取得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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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购的无形资产

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所购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企业自行进行的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支出,按下列规定处理:

1.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3.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应当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对于企业内部开发项目发生的开发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它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如下图所示:

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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