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缴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在实际过程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
(一)直接计算法
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与前述相同,即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人-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二)间接计算法
在间接计算法下,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采取该方法。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项目范围与税收法规规定的项目范围不一致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扣除标准与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不一致应予以调整的金额。
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优惠税额-境外所得税抵免额
我国税法规定对境外已纳税款实行限额扣除。抵免限额采用分国不分项的计算原则。
二、境外所得税的抵免的实质
1.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2.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核心是比税率)
【解释】所谓“分国不分项”,指的是算抵免限额的时候,境外所得要按不同国家分别计算限额。美国算美国的,香港算香港的,这是分国;但境外的所得不需要区分销售货物收入和财产转让收入等等具体的项目,这是不分项。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国内税法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该公式可以简化成:
抵免限额=来源于某国的(税前)应纳税所得额×我国法定税率(两个关键,一个是税率的确认,一个是境外所得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