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方式 | 具体优惠 | 适用范围 | |
1.直接减免 | 免征 | 8项 | |
减半征收 | 2项 | ||
2.定期减免 | 3免3减半 | 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符合条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 |
3.低税率 | 20% | 小型微利企业 | |
15% |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 ||
10% | 非居民企业优惠(适用范围) | ||
4.加计扣除 | 加计50%/75%扣除 | 研究开发费 | |
(注意具体管理规定) | |||
加计100%扣除 |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 ||
5.投资抵税 | 70%投资额抵扣所得额 | 创业投资企业 | |
10%投资额抵扣税额 | 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 ||
6.减计收入 | 减按收入90%计入收入: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收入+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 | ||
7.加速折旧 | 特殊性加速折旧重点关注 | ||
8.免征额优惠 | 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 | (1)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 | |
(2)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
直接减免: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交叉出题):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