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 | 期限 |
拘传 | 持续的期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
取保候审 | 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监视居住 |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
拘留 | 3个“24小时”: (1)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2)除特定情形外,应于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3)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
提请逮捕 | (1)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