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与上诉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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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上诉
对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
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人及近亲属
受理机关(1)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

(2)与上述各级人民法院对应的人民检察院

只能是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期限没有期限限制10日(对判决提起的)、5日(对裁定提起的)
效力不能停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直接导致一审判决、裁定不能生效

第十六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