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 不得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 例外性规定 |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都可以依法被委托为辩护人 |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 (1)前述(4)至(7)项中: 被禁止担任辩护人的人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其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2)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 ①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②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③其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
1名辩护人不得为2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得为2名以上的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