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追缴欠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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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藏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欠缴税款的数额必须在1万元以上。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本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应当纳税而故意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抗拒缴纳税款,目的是将应缴税款非法占为己有。

(3)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造成轻微伤以上是抗税罪的行为表现之一。

(4)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妨害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活动,而且也侵犯了依法执行征税工作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抗税罪的构成,没有数额和情节严重的要求,这也是抗税罪比较特别的地方。

第十三章 涉税犯罪法律制度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