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差错的概念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前期差错按照重要程度分为重要的前期差错和不重要的前期差错。重要的前期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期差错。不重要的前期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
(一)不重要的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
(二)重要的前期差错的处理
如果能够合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则前期重大差错的更正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是指前期差错发生后对差错期间每期净利润的影响数之和。
如果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前期重大差错的调整结束后,还应调整发现年度财务报表的年初数和上年数。在编制比较财务报表时,对于比较财务报表期间的前期重大差错,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对于比较财务报表期间以前的前期重大差错,应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三、前期差错更正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按税法规定执行,税法允许调整应交所得税的,则差错更正时调整应交所得税,否则,不调整应交所得税。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调整
若调整事项涉及暂时性差异,则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