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 会计政策变更及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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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及其条件: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比较常见的会计政策变更有:企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之间的变更、坏账损失的核算在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之间的变更、外币折算在现行汇率法和时态法或其它方法之间的变更等。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念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

1.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

企业选用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但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这种情况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按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这一情况是指,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使企业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改变原有会计政策,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以对外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这种情况,必须有充分、合理的证据表明其变更的合理性。

如无充分、合理的证据表明其变更的合理性,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擅自变更,或连续反复的自行变更,则视为滥用会计政策,按照前期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处理。

(三)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第十八章 会计调整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