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含义 | 举例 | |
犯罪故意(“明知”) | 直接故意 |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 甲为谋害其妻,在饭菜中投毒;甲没有阻止儿子照常与其母亲共进午餐;最终母子二人均中毒身亡。甲对其妻之死属于直接故意(盼着她死),对其子之死属于间接故意(不拦着他死) |
间接故意 |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 ||
犯罪过失 | 疏忽大意的过失 |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 山民甲(善捕蛇)捕得毒蛇一条,置家中木桶内,随后忘记;乙到甲家,甲请乙在桶中洗手致乙被蛇咬中,经抢救无效死亡;甲对乙的死亡主观状态为疏忽大意的过失 |
过于自信的过失 | 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 因下暴雨,山体岩石松动,甲知道隧道随时可能发生塌方,但认为塌方前可以将施工机械抢救出来,遂下令工人冲进隧道抢运;终发生塌方,致数名工人死亡,甲已经预见到可能塌方,轻信在塌方前抢得出来,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