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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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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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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征税原则
消费税的征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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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种类繁多的消费品中,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并不很多,大体可归为五类: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油品。
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第三章:消费税其他文章
《税法一》消费税
消费税特点
消费税的征税原则
消费税税目
消费税现行税率
消费税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消费税计税依据
消费税销售额的确定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