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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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目标

1.按照法律法规、中国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执业准则的要求向委托人或者委托人指向的第三人提供服务;

2.向委托人出具的业务报告客观真实;

3.向委托人提供业务服务过程和结果符合业务约定书的要求。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一)执业质量控制涉及要素

1.质量控制责任;

2.职业道德规范;

3.人力资源;

4.业务承接与业务保持;

5.业务委派;

6.业务实施;

7.业务质量监控;

8.业务工作底稿及档案管理。

(二)制定执业质量制度遵循的原则

1.全面原则

2.适用原则

3.质量、风险、效率兼顾原则

4.责任清晰原则

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一般要求

(一)质量控制责任

1.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对质量控制负有管理责任,具体包括:制定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建立与质量、风险控制相适应的管理组织结构;选定项目负责人。

2.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层,不仅是质量控制制度的制定者,而且是质量控制的执行者、培训者。

3.税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对服务成果的质量承担最终责任;项目其他成员为其完成的工作质量承担责任。

【提示】税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有时会委派专门人员负责项目质量的控制,但这并不减轻、更不替代项目负责人对服务结果质量承担的最终责任。项目负责人仍然是服务结果质量最终责任人。

(二)职业道德规范

独立性是税务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税务师执业的独立性既包括实质性独立,还包括形式独立。

(三)人力资源

税务师事务所要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人员选聘、培训、业绩评价、薪酬、晋升、奖励与惩罚制度体系。

第十四章:税务师执业风险与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