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盈余公积
1.盈余公积概述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非公司制企业经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也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
2.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
(1)提取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2)盈余公积补亏
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税前弥补尚未补足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3)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法定公积金(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盈余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作结构上的调整,比如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实际是减少盈余公积留存的数额,以此抵补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也只是减少盈余公积结存的数额,但同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数额,也并不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二)未分配利润
1.未分配利润概述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讲,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2.未分配利润的会计处理
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利润分配”科目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1)分配股利或利润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2)期末结转
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亏损的金额。
(3)弥补亏损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均相同。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
但是,以税前利润和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处理是不同的。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当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的数额,则不能作为纳税所得扣除处理。
盈余公积的核算会计分录
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按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企业按规定提取公益金时,按提取公益金的数额: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公益金
企业将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时: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按时当期弥补亏损的数额: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企业用提取的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按照批准的转增资本数额: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照转增资本前的实收资本结构比例,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数额计入“实收资本”科目下各所有者的投资明细账,相应地增加各所有者对企业的投资。
2.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如企业当年实现盈利时,按净利润数额: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是净亏损,则按净损失做相反分录:
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等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的亏损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