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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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花税的缴纳方法

(一)一般纳税方法

印花税通常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完纳税款。

(二)简化纳税方法

1.以缴款书或完税证代替贴花的方法。(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

2.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方法。(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3.代扣(代收)税款汇总缴纳的方法。

(三)纳税贴花的其他具体规定

1.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其他凭证均应在履行纳税义务完毕后保存1年。

2.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方一定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税款中提取。

二、违章处理

(一)未贴或少贴、未注销或未画销: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二)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的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印花税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