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
二、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七级累进税率
级数 | 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3 | 0 |
2 | 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5 |
5 | 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二)五级累进税率
(三)减征和加成征税规定
比例税率20%(8个税目) 特别掌握:加征或减征 | 1.薪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
2.财产租赁所得: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 | |
3.储蓄存款利息:从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
4.劳务报酬所得: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 |
(四)劳务报酬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