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主要权利 | 具体规定 |
1.股东知情权 |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①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 |
2.增资优先认购权 | (1)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时,股东大会应当对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作出决议 | |
3.利润分配请求权 | (1)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
(2)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 |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